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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承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12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林贤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承德市高新区滨河路至迎宾路滨河公园修建木质栈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高新区高度重视,立即由相关部门进行研讨承办,现结合实际答复如下:

滦河及五烈河上修建桥梁的规划审批权限在市规委会,高新区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没有桥梁的规划审批职能。您所提建议目前没有规划,修建木质栈桥项目暂时不能启动。

最后,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您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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