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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承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21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高继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提案收悉,高新区高度重视,立即由相关部门进行研讨承办,现结合实际答复如下:

一、健全物业管理的多方共治机制

严格执行物业管理法规,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联合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

承德高新区制定了住宅小区管理提升实施方案,按照“社区办、托管镇负责,社区居委会组织,小区落实,住建部门监督指导”的原则,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建立业主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小组、楼长三级监管体系,构建分层管理、逐级负责的物业管理局面。目前多数栋楼选出了楼长、通过在小区居住的公职人员、已退休人员积极支持业委会的参选工作,已实现业主委员会覆盖多数小区。充分发挥了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维权、监督和协调作用。

尚未选举出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小组负责制。社区居委会牵头,成立由物业主管部门、产权单位、居民代表、楼长组成的物业管理小组,负责对物业企业的日常监管,指导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实行楼长负责制,以楼为单位,每栋楼一个楼长,充分发挥了楼长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监督本楼栋物业服务。

二、强化行政干预职能,构建信用监管机制

为建立公平的物业服务竞争市场,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承德市住建局制定了《承德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承德高新区按照办法要求严把物业企业审批关,开发商公开选聘物业企业,主动向业主公开承接查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公共收益。落实《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息信息管理办法》,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物业服务新型监管机制,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物业服务市场环境。

三、向基层社区宣传物业管理法规、政策

指导基层社区学习掌握物业管理的法律常识,增强社区工作人员物业管理、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的能力。社区对业委会日常工作进行全程督导与管理,协调处理业主、业委会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纠纷,加强业委会成员的培训。

四、重视物业企业自身服务能力建设

鼓励各物业企业通过聘用高技能员工,组织企业管理层和消防、维修等岗位技能培训,搭建专业服务团队。加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强化诚信服务意识。

五、增强业主委员会监督与沟通能力

为了加快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法制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治理,承德高新区制定了《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按照方案整合社区办、托管镇管辖范围内物业、社会事务等部门资源,成立社区办、托管镇物委会,由社区工委书记、托管镇党委书记兼任物委会主任,成员由住建部门、城管局、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业主代表组成。

社区居委会下设物委会,推选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物委会负责人,成员由居委会、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和楼长、物业管理员、社区辅警组成,负责监督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协调解决社区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加强行政干预,各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多方共治体系,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为居民打造安全、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最后,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您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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