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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承德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21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管文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公司监管、改善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高新区高度重视,立即由相关部门进行研讨承办,现结合实际答复如下:

一、健全物业管理的多方共治机制

承德高新区制定了住宅小区管理提升实施方案,按照“社区办、托管镇负责,社区居委会组织,小区落实,住建部门监督指导”的原则,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建立业主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小组、楼长三级监管体系,构建分层管理、逐级负责的物业管理局面。目前多数栋楼选出了楼长、通过在小区居住的公职人员、已退休人员积极支持业委会的参选工作,已实现业主委员会覆盖多数小区。充分发挥了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维权、监督和协调作用同时也能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及改善小区的物业管理。

二、强化行政干预职能,构建信用监管机制

为建立公平的物业服务竞争市场,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承德市住建局制定了《承德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承德高新区按照办法要求严把物业企业审批关,开发商公开选聘物业企业,主动向业主公开承接查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公共收益。落实《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息信息管理办法》,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物业服务新型监管机制,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物业服务市场环境。

三、重视物业企业自身服务能力建设

为提升服务质量,鼓励各物业企业通过聘用高技能员工,组织企业管理层和消防、维修等岗位技能培训,搭建专业服务团队。加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强化诚信服务意识。

通过加强行政干预,各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多方共治体系,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为居民打造安全、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最后,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您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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