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侯瑞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活动场地建设的建议”已收悉。高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转派至相关部门进行研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关于建议一的答复:
区内各村已开放村级活动广场和综合文化站,配置了公共健身设施、休闲椅凳、垃圾桶等配套设施。同时,加大日常排查,做好日常的维护和样式的更新,损坏的每年不定期更换。
关于建议二的答复:
按照现有政策,区内各村达不到建立环村休闲游步道的条件,但在各村均建立了村级活动广场,可以满足群众活动锻炼的要求。
关于建议三的答复:
为扩大活动规模,营造活动氛围,常以多个行政村联合的方式举办文体活动、体育赛事等,后续将结合各村实际,在各村开展体育赛事。
关于建议四的答复:
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镇级预算中确保文化专项资金部分,并按要求做好村级文化专项资金的使用。加大对村级文化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与监督,保证使用效益,细化现有管护职责。
最后,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也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意见和建议。